【3-7-18】2017年行政会议制度

发布日期:2018-01-19浏览量:126

 

 

一、行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: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务会议的决定,讨论和布置学校阶段性的工作任务,协调和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,检查、总结各部门完成任务的情况。

二、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,也可按校务会议决议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。校长、支部书记、副校长、工会主席和各部门的主任、副主任参加。

三、行政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。具体时间应列入学校工作日程表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会议日期。

四、行政会议讨论工作时要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不同意见,集思广益,形成共识。

五、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,不得无故缺席,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校长请假。

六、各部门应积极接受行政会议布置的任务,齐心协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。

七、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,由校务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转达工作。

八、行政会议必须做好记录,建档备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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